競賽-參賽辦法


competition-How to Enter


競賽方式

1. 拍攝主題:參賽者自訂,依自訂主題繳交一組五張之系列作品,否則不予受理。

2. 使用媒材:任何拍攝照片之器材(數位相機、傳統相機、手機等)皆可。

3. 作品繳交規格:
照片:不拘彩色或黑白照片;輸出尺寸可為8×10吋、8×12吋或A4(21×29.7cm)。若作品影像為正方形,則以紙張短邊的長度為主;作品是否留白邊由參賽者自行決定,不影響參賽資格及評選結果。惟參賽作品得獎後,需提供單張照片規格至少3000×3600pixels或800萬畫素以上之電子檔(JPG或TIFF)。

4. 報名方式:選擇「線上報名」或「簡章報名」,依據報名方式準備繳交資料
■「線上報名」:
Step 1. 於活動官網報名後,印出報名表(一組報名編號將有5張報名表)
Step 2. 依照報名編號依序貼在作品背面(例如: 00001-1貼第一張,00001-2貼第二張),並實體繳件。
■「簡章報名」
Step 1. 下載簡章後,填寫空白報名表,附上作品實體繳件。
報名表 (附件一):請確實填寫每格欄位,並以A4紙列印。
作品介紹 (附件二):請確實填寫每格欄位及附上作品順序示意圖,以避免因未標示清楚造成無法辨識作品等問題。
同意書 (附件三):請以A4紙列印後親筆簽名或蓋章,並繳交正本。
※ 同意書恕不接受影本或掃描檔;20歲以下需請法定代理人簽章。

5. 繳件方式:
請將上述資料正本放入信封袋內並選擇以下任一方式繳件:
• 臨櫃:請親臨全台新光三越百貨公司一樓 服務台(分店資訊)
• 郵寄:台北市110信義區松高路19號7樓「SKM PHOTO 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活動小組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恕不接受2024/10/31之後的日期)
※ 請以保護作品完整性為前提自行包裝;包材不拘,唯整體包裝不得大於30×40cm,也請避免因黏貼或包裝尺寸過大造成作品運送過程中毀損之情形。

6. 得獎名單:將於2024年12月31日前公佈於「財團法人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官方網站,並主動以電子郵件及電話聯繫方式通知得獎者。

評選標準

依參賽作品之攝影品質(60%)、創意(20%)、構圖(20%)進行評選。
■ 攝影品質:
隨著科技技術日新月異,攝影器材功能和周邊配備也不斷演進與提升,本競賽也因應時代趨勢轉變成長,新穎多樣的媒材是考驗創作者對影像藝術的詮釋,而新的詮釋方式也將改變觀者欣賞影像藝術的角度。但不變的是,創作者對攝影本質的訴求,包含對操作攝影器材的暸解、環境觀察、光源設定、時間守候,還有畫面的組成,以及與被攝者之間的對話和鋪陳等等,惟有經過多面向的考量與評估,方能捕捉創作者想呈現的瞬間片刻,因此對於參賽作品的要求,將依「攝影品質(60%)」進行評分。
■ 創意、構圖:
因本活動為「五張照片敘述一則影像故事」的競賽方式,創作者需構思如何透過五張照片呈現一則故事或一個概念,包含創意的發揮、畫面構圖、視覺張力、五張照片之間的邏輯與關聯性,以及與自訂主題切題的程度,均列為評審評分的標準。
■ 關於後製:
因科技的日益精進,賦予創作者更多元的手法和技巧進行影像藝術創作,可藉由不同功能的媒材達到各種多樣化的效果。故創作者可就其「攝影類型(風格)」思考影像後製的需求和處理程度的拿捏,若是利用微調增加影像美感、呈現細節與層次,及創作者想表述的敘事結構,仍可列入評分;反之若處理過度,亦可能失去「攝影本質」而不受青睞。科技雖然帶來高功能與便利性,但也考驗創作者的「視覺創意」與「美學表達」。

※ 繳件作品若有以下任一情形者,將視為資格不符,不列入評選之列:
1. 簡章報名者非使用本年度之報名表(附件一),使用本競賽歷年之報名表格亦視為資格不符。
2. 簡章報名者未繳交作品介紹(附件二)。
3. 簡章報名者未繳交親筆簽名之同意書正本(附件三)。
4. 相關文件未依本徵件簡章規定者(如列印格式、未經法定代理人簽章)。
5. 作品輸出尺寸不符合規定者,如4×6、3×5。
6. 參賽作品正面或背面加註浮水印或任何可辨識參賽者身份之文字、符號或動作。

參賽規則與聲明

1. 欲報名參賽者請詳閱本徵件簡章,凡繳交作品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2.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並須以本人之真實身份資料投稿,禁止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3.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填寫資料,且保證均為真實及正確,其參賽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不實或違反參賽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品、獎狀等)須立即返還之,且願自負全部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4. 參賽作品距完成日不得超過三年(2021/09/01-2024/10/31期間),作品未曾獲得任何競賽獎項,且必須未曾公開發表展示,包含平面出版及展覽;惟發佈於個人作品網站、部落格、facebook則不在此限。
5. 每位參賽者不限報名參賽的作品組數,若重複得獎則由主辦單位擇優錄取乙份,惟年度特獎可與其他獎項同時獲得。
6. 參賽者必須尊重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委員的評審結果,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 無論得獎與否,所有繳件成功之參賽作品一律不退還(包含規格不符者),敬請見諒。需保留作品原件者請先行預留作品或斟酌參賽。
8. 如參賽作品於送達至主辦單位前有任何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9. 主辦單位於得獎名單公佈前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得獎者,經確認身分正確無誤後,得獎者須於指定期限內繳交得獎作品之高畫質數位檔案,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10. 參賽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且不可撤銷、具永久效力、普及世界各地均適用,即對得獎作品進行重製、散布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包含對創作者姓名之記載),如:以活動推廣為目的,使用於新光三越國際攝影聯展系列活動中、公開展示大賽得獎者之作品、本活動平面製作物及網路刊登等。如得獎者不同意上述條件即視同放棄得獎權利。參與活動後均不得再為違反本參賽規則與聲明之行為或主張。
11. 得獎者需提供個人身分證件/護照/居留證及配合填寫獎項領取文件,並至主辦單位之指定地點領取獎品,相關事宜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個別通知。
12.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規定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以上,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如得獎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繳交20%機會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獎品,若獎項為現金者,則將得獎之金額扣除稅額後匯款至指定帳戶(外幣帳戶以美金為限,匯率以實際匯款當日為主)。
13.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相關規定與說明之中文與英文不一致,以中文為準。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規則、聲明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



收件日期:2024/09/01-10/31止
五張照片敍述一則影像故事 ,不限創作主題、參賽年齡與國籍,免報名費;繳交一組五張系列作品,請下載報名表並黏貼於實體作品背面,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繳件,即具參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