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徵件活動說明

● 活動內容

我們在尋找能引起共鳴、感動人心的照片!
活動獎項超過新台幣三十二萬元,入選作品將可與國際攝影名師同台於新光三越百貨北、中、南巡迴展出。

● 競賽方式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惟活動主辦、協力單位之相關工作人員、本活動之顧問、評審皆不可參賽。

收件時間/方式
收件時間:2013/09/26(四)~2013/11/26(二)。
臨櫃繳交:新光三越全台各分店服務台繳件。
郵寄繳交:110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9號7樓
請在信封上註明「2014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徵件小組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使用媒材
作品以數位相機或傳統相機拍攝皆可。
得獎作品之原始底片/數位檔案必須提供主辦單位。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請一律放大為8×10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或A4相紙輸出)。
每名參賽者自訂主題,依該主題拍攝5張作品,參賽時需繳交至少一組(共5張)系列作品,否則不予受理。
參賽作品以保護作品完好之前提下自行完封包裝(材質不拘,整體包裝不可大於30×42cm),須避免因黏貼或繳交作品尺寸過大造成作品毀損情形。
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並浮貼於每張作品背面(報名表格可自行複印),避免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
得獎之數位作品,應交付原始檔案為2481X3507pixels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之原始檔案(為供展覽活動輸出用,作品有效畫素需為800萬以上)。

作品資格
參賽作品距完成日不得超過三年,且必須未曾公開發表,亦未獲得任何獎項(惟經主辦單位認定係屬於非競賽性質者,不在此限)。違反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品、獎狀等)需立即返還之。
每位參賽者不限報名組數,若重複得獎則由主辦單位擇優錄取。

評選標準
評審標準將依據參賽作品的攝影品質(40%)、創意(30%)與構圖(30%)來進行評選。
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
主辦單位將在2014年1月31日前主動通知得獎者,聯絡相關展覽得獎事宜

〉獎項內容

首獎(1名)-
PENTAX K-5S II 18~135mm數位單眼相機+點點印48頁客製化精裝寫真本相片書+新光三越商品禮券60,000元整+新光三越巡迴聯展+攝影展冊+獎狀。
貮獎(1名)-
MacBook Air 11.6吋MD711筆記型電腦+點點印48頁客製化精裝寫真本相片書+新光三越商品禮券30,000元整+新光三越巡迴聯展+攝影展冊+獎狀。
參獎(1名)-
Epson Stylus Photo R2000噴墨印表機+點點印48頁客製化精裝寫真本相片書+新光三越商品禮券10,000元整+新光三越巡迴聯展+攝影展冊+獎狀。
評審特別獎(2名)-
Epson WorkForce WF-7511專業噴墨複合機+16頁點點印客製化映畫本相片書+新光三越巡迴聯展+攝影展冊+獎狀。
優選(2名)-
Herringbone Double時尚攝影包+16頁點點印客製化映畫本相片書+新光三越巡迴聯展+攝影展冊+獎狀。
佳作(3名)-
Fotopro TX-Mini鋁鎂合金腳架台灣限定版+16頁點點印客製化映畫本相片書+新光三越巡迴聯展+攝影展冊+獎狀。
入選(20名)-
Golla G1367北歐潮流單眼相機包+點點印客製化明信片一套(8張)+新光三越巡迴聯展+攝影展冊+獎狀。

著作財產權條例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須以本人真實身份資料投稿,並禁止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其攝影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侵害他人情事,同意主辦單位將取消其資格,並退還已領取獎勵,且願自負全部責任,並與主辦單位無涉。
得獎者在接獲得獎通知後十四天內必須簽署及繳交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予主辦單位,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將另行選出得獎者遞補。

同意條款
送件參加本次比賽視同參賽者接受所有參賽規定。
未遵守本活動參賽規則者視同棄權。
參賽作品於送達至主辦單位前而受有任何之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注意事項
所有參賽作品(包含規格不符者)一律不退還,敬請見諒。
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與居留證)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依稅法規定,凡獎項市值超過20,000元,得獎者需預先繳納10%之稅金(外籍人士不論獎項之市值,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金),方得領取獎品。
若您對活動有任何疑問,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10:00~下午6:00撥打0800-008-808,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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